案情简介
2022年5月23日,红牛注册商标权利人向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发现斗门某公司生产侵犯红牛注册商标专用权饮料。接到报案后,市市场监管局立即对提供的情报线索进行分析研判,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在其仓库发现RedBull泰国维生素能量运动饮料1556箱,在包材堆放区发现用于灌装RedBull泰国维生素能量运动饮料空易拉罐2099个,易拉罐盖子139500个;当事人在其外包装上使用“红牛图案 ”“RedBull”“泰国红牛”等商标。市市场监管局于当日立案调查,并依法扣押了涉案侵权物品。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3月22日与武汉某饮料公司签订了试产合同,接受武汉某饮料公司委托生产维生素能量运动饮料。至案发,当事人生产了两批次共14535箱RedBull泰国维生素能量运动饮料,收取了加工费88618.80元。根据《珠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抽样检验的RedBull泰国维生素能量运动饮料的胭脂红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未提出复检。
市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注册商标“RedBull”相同的商标的行为,且经营数额为88618.80元,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九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的规定,于2022年8月17日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被侵权商标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的“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为知名度较高的注册商标,当事人作为饮料生产企业,在接受武汉某饮料公司委托生产RedBull泰国维生素能量运动饮料时,应当对生产产品上使用的商标尽审查义务,应该知道其产品使用的商标侵犯了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注册的“红牛图案 ”“红牛”“RedBull”等商标的专用权。代加工并不能降低生产企业对注册商标的审查义务,未经合法授权的代加工也构成侵权。本案的查处不仅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和竞争秩序,依法保护了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有力地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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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监管 红牛 饮料 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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